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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讯(记者 张秀芸)“我朋友说喝完酒过几个小时开车没事,我喝完酒都过了三个小时了……”4月24日晚,兰州公安交警龚家湾大队民警在七里河区建西路什字沿线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治理。25日零时许,民警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越野车进行拦停检查,发现驾驶人赵某神色慌张,车内散发酒气,涉嫌酒后驾车。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7mg,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固定现场证据后民警带赵某去医院抽取血样,血检报告显示赵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1.18mg,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面对血检报告,赵某低头不语。提到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赵某表示:“我后悔极了,希望得到宽大处理,以后再也不敢了。”
依据法律规定,赵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驾驶员千万别心存侥幸,建议饮酒后24小时内不要驾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定拒绝酒驾醉驾。
(兰州公安交警龚家湾大队供图)
(奔流新闻)